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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线上开展“快递丢失 责任谁担”普法教育活动

房山法院线上开展“快递丢失 责任谁担”普法教育活动
2020年05月25日 10:25 北京法院网

  原标题:房山法院线上开展“快递丢失 责任谁担”普法教育活动

  为明确快递公司、代收点、收件人在快递丢失事件中的责任承担,提高百姓寄收快递的维权意识,5月21日下午,房山法院线上开展了以“快递丢失,责任谁担”为主题的“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普法活动。为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区居民等50余名人员普及了快递代收点性质、快递柜收费是否合理、寄收件注意事项等内容,该活动在北京法院网进行全程图文直播,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时空等多家媒体对此次普法活动进行了跟进报道。

  活动中,房山法院燕山人民法庭法官助理贺明星从代收点快递丢失、贵重物品快递丢失如何赔偿等三个案例着手,结合案例以案释法、给出法律提示等方面开展普法内容。

  据介绍,随着疫情发展,各社区普遍采取了限制人员出入和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比如禁止快递员进入小区送货上门,接收快递只能在小区门口进行。有些物业考虑到业主接收快递的需求,会在小区门口设立快递柜或代收点。而快递员们为了赶时间,大多数会选择将快递放到快递柜或代收点,而不是等待客户亲自取件,由此快递丢失现象多发。

  主讲人结合“快递擅放代收点,遭遇纠纷谁该担责?”“代收包裹意外遗失,谁该赔偿?”“未保价的贵重物品快递遗失,怎么赔?”三起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剖析了快递员擅放代收点,包裹丢失快递公司应担责,代收人保管过程中无重大过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未保价物品丢失,消费者主张按实际价值赔偿需承担举证责任的问题。从而深入探讨了代收点是否有替收件人保管快递的义务、普通快递中未保价货物毁损不按照传统的三倍运费赔偿、收件人签字签收后发现问题可以找快递员追责、快递柜超时收费应设定合理标准等四个法律问题。

  随后,结合上述法律问题,主讲人提示大家,采用快递方式运输接收物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二是要详细填写快递单,表明物品价值,三是要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四是要快递前进行保价,特别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并保留好邮寄单和保价单等凭证;五是要先验货后签收,保障自身权益,即使从代收点取回快递时也第一时间拆包验货,仍然可以进行维权。最终,如果因为快递丢失产生纠纷,寄件人或收件人可以依法选择协商、投诉、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并明确提示大家一定要有看合同、留证据的意识,指导大家如何留存证据,在诉讼中如何确定案由和赔偿的数额,以及相关举证问题。

  活动结束前,主讲人针对网友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活动结束后,房山区代表崔自郡谈到:“这次普法很重要,购物快递现在是主要途径,还有发展趋势,中途会有许多意外都会涉及到经济纠纷,这次课程就是给我们打的预防针,所以我们要知法、学法、爱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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