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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夜入山场两次盗墓 挖走古墓墓砖获刑受罚

三人夜入山场两次盗墓 挖走古墓墓砖获刑受罚
2020年11月04日 13:47 正义网

  原标题:三人夜入山场两次盗墓 挖走古墓墓砖获刑受罚

  正义网三明11月4日电(通讯员李绍荣 林廷晹)因痴迷影视作品中“摸金校尉”形象,三人深入山场盗掘古墓。近日,福建省沙县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对游某某、陈某某、刘某某三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游某某、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019年11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游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刘某某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沙县夏茂镇实施盗掘古墓文物。三人凭经验在沙县夏茂镇某山场找寻古墓,在一座毛竹林山上发现林地上有青砖、瓦片类物品,用携带来的作案工具钢签进行探测,发现地下有硬物且有规则,于是判断此处有古墓。 

  当晚,三名犯罪嫌疑人来到该处,由游某某负责望风,陈某某、刘某某用带来的工具锄头、铲子等往地下进行挖掘,将古墓葬墓穴壁上4块刻有龙形、虎形的墓砖盗走,逃离现场后将该青砖进行销赃。11月下旬,三人再次进入该古墓,盗走古墓葬墓穴壁上的鸡纹、狗纹、花卉纹墓砖各1块。经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评估,被盗掘的无名墓为古墓葬,墓葬年代为宋代。该墓葬对研究宋代墓的葬制、葬俗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被盗的7块墓砖现已被全部追回,均为一般文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某某、陈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并盗走一般文物7件,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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