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南省头号女巨贪蒋艳萍在长沙开始接受为期三天的公审。昔日湖南建筑业的这位头戴众多光环的风云人物,如今却要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财色双送步步高升
“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蒋艳萍以这一“名言”,在短短十余年间从一名仓库保管员,爬升为副厅级的老总。
仅有初中文化的蒋艳萍原是一名工人。1982年调到长沙,在省建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下属的碧波商场当一名仓库保管员,不久,便与主管单位的一位副主任勾搭成奸。就在他的关照之下,两年后,25岁的蒋艳萍被破格任命为商场经理。蒋艳萍是个大胆的女人,碧波商场也因她的“开放”和魄力一度红火。1996年下半年她又被提升为六公司党委书记。据办案人员称,蒋艳萍官场发迹靠的是两招:一招是送钱送礼;一招是出卖肉体,想方设法傍有实权的高官。
疯狂敛财的“蒋家帮”
1993年,蒋艳萍调至省建六公司,并负责八一路、三泰街两处人行天桥工程。她将不锈钢管装饰工程交给其妹的情夫吴有恒。1994年,蒋艳萍一手安排六公司有关人员把六公司的70.5万元资金、财务报表、单位公章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一整套手续交给吴有恒,并帮他弄到建筑主管部门的批文。根本不符合法定成立条件的恒基建筑装饰公司就这样成立了。
1995年下半年,蒋艳萍与时任省计委副主任的陈作贵勾搭成奸。当她得知省计委驻北京联络处招待所准备扩建装修,遂利用陈作贵使恒基公司中标。为感谢陈作贵的鼎力支持,蒋艳萍准备了一套房子,并送他20万元。1997年,吴有恒一次送给蒋艳萍100万元。
受贿贪污黑金惊人
1999年7月5日,检察机关查获其拥有不明财产1000余万元,其中人民币存款、债券和现金900多万元,美元3万多元,港币5万多元,股票账户资金77万多元,房产价值55万多元,贵重物品价值4万多元,风险抵押金1万元。查明其90年代以来最低消费支出13万多元,财产和支出总计1107.91多万元。检察机关责令其说明财产合法来源,蒋艳萍拒不说明。除去现已查明的贪污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夫妻两人合法收入,蒋仍有493万余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在看守所仍施“美人计”
蒋艳萍被执行逮捕后,囹圄中的她又开始施展自己“美人计”,被她视为救命稻草的汉寿县看守所副所长万江终于栽倒在她的裙下。在高墙电网警戒森严的监所重地,蒋艳萍那屡试不爽的肉弹击倒了这名警察败类。万江在监所重地多次与之苟合,并收受了蒋母1万元贿赂。作为回报,万江提供通讯工具,帮助蒋艳萍与外界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给检察机关的侦查带来极大被动。财色兼收的万江是蒋艳萍的最后一个俘虏。
在今天上午检察官宣读的起诉书中,公诉机关将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蒋艳萍提起公诉,请求法庭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易鹰卿 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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