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4月26日消息:昨晚7点左右,深圳海事法院在温州市苍南县巴曹镇依法扣押了深圳大鹏湾“4.18”海难事故的肇事船“通宁3号”,深圳海事局还对肇事船的船长作出最后通牒,限期今天上午露面自首。
据深圳海事法院的田昌琦等人介绍,昨天是应原告方的申请对船只依法实施扣押的。据了解,被撞沉船只的船东南京凯华航运有限公司23日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
据巴曹边防派出所有关人员介绍,继前天6名苍南籍船员在家人的陪同下与深圳海事局调查组人员见面并接受调查后,一直未露面的船员金孟榜、大副黄德章昨天主动向调查组说明了情况,但该船船长仍未出现。
对此,已基本确认“通宁3号”为肇事船的深圳海事局调查人员强调,今天上午10时是船长露面的最后期限。过了这个时间再不出现,将视其为肇事逃逸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胡建秋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