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的陈荣杰老人的事迹太感人了!他以坚忍毅力和无所畏惧的精神,锲而不舍地举报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蒋艳萍的贪污问题,经过十年的“艰苦奋战”,终于把这个“三湘第一女贪官”送上了法庭。在这十年里,如此高龄的老人冒了多大的风险,走过了多少坎坷的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恐怕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人们称老人为“反腐斗士”、“贪官克星”,他当之无愧。然而,在受感动之余,我也生出诸多的疑问:
疑问之一:早在1989年2月,陈荣杰老人就根据群众举报向《湖南日报》写信反映蒋艳萍(当时只是个省建六分公司底下的一个商场经理)的贪污问题。据说报社以群众来信的形式转给了有关部门。这封信为什么杳无音信、石沉大海了呢?举报蒋艳萍的问题迟迟解决不了,究竟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
疑问之二:1998年,陈荣杰老人再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并给朱总理和中纪委写信再次反映蒋艳萍的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作出了批示,“女巨贪”才被“双规”。为什么要让一个老人不断举报,长达十年之久?为什么非要引起中央高层领导重视,作出了批示,才把“女巨贪”拉下马呢?
疑问之三:十年不断举报,为什么蒋艳萍能不断提升,从一个仓库保管员到商场经理,一直提升到副厅级的公司老总?是谁在举报不断的情况下为她撑腰,并提拔重用了她?蒋艳萍总结她在“官场腾飞”的“诀窍”时得意地说:“在男人当权的社会里,只有懂得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是真正高明的女人。”那么谁是被她“开发利用的男人”呢?
疑问之四:如果陈荣杰老人不是曾经当过省人大代表,不成为“反腐名人”,他的举报能奏效吗?为什么群众不找专司反腐败的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举报投诉,却要去找“民间反腐战士”反映问题呢?
陈荣杰老人的事迹感人,他的事迹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某些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办事不按程序等问题;照出了在“蒋艳萍贪污案”中可能存在的“猫腻”问题;也照出了我们“反腐败”的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方面的问题(比如如何让群众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或者行政程序来解决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深思,值得深究。齐殿斌《人民公安报》200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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