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5月10日消息:今天出版的《南方都市报》今天以大篇幅发表声明,对《南方都市报》在深圳遭“封杀”一事表示强烈不满。该报认为这是深圳市报刊发行局与当地两家报刊发行部门为达到垄断本地报刊市场的卑鄙目的而采取的卑劣的“封杀”举动。
另据香港媒体报道,正在香港出席《财富》全球论坛的深圳市长于幼军表示﹐对该事件不知情﹐回去调查后方能回答。
南方都市报的声明指出,为达到垄断本地报刊市场的卑鄙目的,深圳市报刊发行局与当地两家报刊发行部门突然联合宣布:属下的1000多个报刊亭不得继续销售《南方都市报》。这一卑劣的“封杀”举动造成上万读者未能及时买到当天的《南方都市报》,引起深圳市民的强烈不满和极大愤慨,他们说:“这种赤裸裸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市场经济规律背道而驰,这种丑事出现在作为经济特区和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深圳,实在是深圳市民的不幸,是深圳特区的奇耻大辱。”
声明指出:从去年初开始,由于受到有品味有眼光的深圳市民的喜爱,《南方都市报》一直高居深圳报刊零售市场的榜首,在几乎所有报刊亭,《南方都市报》的零售量都排在第一,《南方都市报》在深圳市的零售量是当地所有报纸零售量总和的1·5倍,成为深圳市民首选的主流媒体。
声明指出:然而,前天,深圳市的邮政报刊亭突然收到来自深圳市报刊发行局的通知,称所有报刊必须经该公司统一配送,未与该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报刊不得在报刊亭销售,违者处以罚款。昨天,大部分邮政报刊亭迫于“压力”,不再摆卖《南方都市报》,偷偷摆卖者受到“稽查人员”的制止和严厉批评。同时,深圳两家报刊发行部门也通知属下的报刊亭,不得擅自销售“外埠非党报党刊”,违者给予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通知还称,“外埠非党报党刊”进入零售点销售,必须经两报主管部门审批。报刊亭经营者说,“外埠非党报党刊”就是针对《南方都市报》,所谓的“审批”就是,谁想卖《南方都市报》,谁就得另行交纳每月600元的管理费。两报报刊亭昨日也遭到“巡报员”的突击检查,经营者被告知,禁令5月10日正式生效,违者必罚。更令人不解的是,深圳市报刊发行局还于前日紧急召集各大报贩开会,强行要求报贩停止批发《南方都市报》,在种种“威胁”之下,这些报贩昨晨不敢到批发点领取报纸,致使各报刊零售点出现迟报、少报、无报的异常现象。
声明指出:《南方都市报》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自办发行,是当然的“合法批销部门”,其在报刊亭内的销售是合理合法的。对报刊亭的经营负有监管责任的深圳市工商、城管等部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报刊亭是一项便民措施,报刊发行局没有权力干涉和决定该卖哪些报刊、不该卖哪些报刊,他们给报刊亭发禁令是“越俎代庖”!
声明指出:意外的“封杀”给喜爱《南方都市报》的深圳市民带来极大的不便。市民普遍对这种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示愤怒,家住景田的曾先生愤慨地说:“他们没有权力剥夺读者的阅读权和选择权1
声明指出:《南方都市报》遭“封杀”的消息传出后,社会各界纷纷谴责有关单位的垄断行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著名经济学家评价深圳市报刊发行局的行业垄断是“一种倒退的市场行为”。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喻国明教授认为,“封杀”事件反映出深圳当地报刊发行局和报社没有足够开放的心态,靠地方保护和政策倾斜追求短期利益,对自身的进步是无益的。深圳国信律师事务所孙智峰律师对此事发表法律意见,他认为报刊发行局滥用行政权力,是妨碍出版自由的不正当行为。
声明指出:广东省报业协会会长昨日专程赶到深圳,回应“外埠非党报党刊”的说法是无中生有,对于省委机关及其系列报来说,深圳不是外埠,而是内埠,全省乃至全国都是内埠,他指责这种“封杀”是非法的,注定要失败。他表示,广东省报业协会将出面维护合法报刊的正当权益。
南方都市报指出,昨天,南方日报报业集团与南方都市报社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最终在2/3的市场遭“封杀”的情况下,《南方都市报》昨天单在深圳一地的发行量还是突破了30万份,总量达到92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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