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配送书报刊有关问题的通知宝、龙分公司,市内各报刊亭:
为了搞好报刊的销售工作,促进党报党刊的零售,防止黄色、反动、非法出版物进入邮政报刊亭,从源头上净化我市文化市场,树立良好的邮政形象,根据《关于规范邮政报刊亭、深圳市报刊零售点书报刊进货渠道的通告》精神(见4月30日《深圳××报》、《深圳×报》、《深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5月10日起,所有报刊必须经公司统一配送,各报刊亭不得私自接收任何单位、个人配送的报刊,违者公司将按《深圳市邮政报刊亭管理细则》第25条第5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个别还未与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报刊,公司暂不配送,报刊亭也不得销售,已向报刊社预交了报刊款的报刊亭应及时到报刊社办理退款手续。
三、为了提高投送质量,公司扩大了配送队伍,大大缩短了投送时限,从5月1日起,公司每月收取市内各报刊亭固定的配送费,原报纸0·04元/份的投递费取消。
四、为了发挥各报刊亭的积极性,公司决定3年内不增加各报刊亭现有的报刊供货指标,同时对超额完成报刊供货指标的报刊亭,公司将按超额部分的1%进行奖励。
五、公司将加大稽查力度,请各报刊亭积极配合,做好以上工作。
六、本通知与《深圳市邮政报刊亭管理细则》第13条如有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宝、龙分公司参照执行。
此通知。
深圳市报刊发行局
深圳市报刊实业发展公司
2001年5月6日
关于加强报刊零售网点管理的通知各报刊零售网点:
深圳××报社、深圳×报社设立的报刊零售网点是为了更好地宣传深圳经济特区两个文明建设和方便市民购买报纸,进一步促进党报发行而专门设立的,为防止黄色、反动、非法出版物及境外报刊(除香港商报)进入两报零售网点。为加强报刊零售网点的管理力度,对外埠非党报、党刊进入两报摊点销售作如下规定:
一、外埠非党报党刊要进入两报报刊零售点销售。必须报深圳××报、深圳 ×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上台销售。
二、在未接到两报发行部通知前,两报经营者不得擅自接收、销售未经批准的外埠非党报党刊,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三、两报零售网点必须积极推广、销售党报党刊。
四、两报网管部门将联合进行检查。
本通知从2001年5月9日起实施,望各经营者严格执行。
深圳××报刊批发中心
深圳×报社报刊销售部
200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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