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报刊零售市场“垄断”经营局面是如何形成的?记者昨天走访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时了解到,“垄断”经营的权力其实是邮政部门自己授予给其下属的报刊发行局的。
1997年9月,由深圳市运输局、邮电局、广东省邮电科学研究院制订的《深圳市邮政报刊零售网点规划(1997-2010)》通过专家评审后,先后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规划通篇强调的是:“报刊发行是邮政四大传统业务之一,是发行党报党刊的主渠道。”“深圳市邮 政报刊零售网点建设,历来由深圳市报刊发行局开设并管理。”等等。
当时,深圳市报摊、报贩零售报纸约占零售量的三分之二。因此,邮政局对报刊零售市场的前景预测说:“深圳生活节奏明显比内地要快,在这争分夺秒的环境中,人们喜爱随时随地零购报纸,获取信息,加上深圳流动人口多,因而报刊零售业务所占报刊发行组织比重逐年增大。”由于“长期以来,邮政报刊发行是党报党刊发行的主渠道”,深圳市报刊发行局是邮政报刊发行的专业局,应尽快对报刊零售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协助政府部门理顺报刊零售市场。
令人费解的是,既然规划中也指出:“报刊零售是报刊发行的两种方式之一,它担负着深圳市报刊发行职能近一半的重要任务,是传达党的声音的一条重要渠道。邮政报刊亭点作为零售工作主要基础设施,正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而建。”那么,封杀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子报是否传达党的声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对于深圳市报刊发行局在报刊零售中应该承担的责任,邮政等部门只在规划第七章“报刊零售网点的整治与管理”中和结论部分轻描淡写地指出:“邮政报刊亭是党的宣传阵地,深圳市报刊发行局要对邮政报刊加强自身的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人员的素质的培训,改善服务。”“邮政报刊是国家法律规定建设,邮政部门必须依法办理,并受到保护。邮政报刊亭及报摊,邮政部门需要加强管理,开展优质服务,不能改变经营项目,改变服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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