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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自4月28日起适用新婚姻法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15日17: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指出,自4月28日起,法院在审理婚姻纠纷案件时,应一律适用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的婚姻法。

  通知说,此前与修改后的婚姻法相悖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审理第一审和第二审婚姻家庭案件中不再适用。

  修改后的婚姻法自4月28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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