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了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严重违法案件,其非法所得,数额之大,令人瞠目。
慕绥新是个大贪官,而且平时并不掩饰他的豪奢。然而,最早向外界透露这一信息的,却是一些香港记者。1998年,慕绥新邀请一批香港记者到沈阳采访,慕接见记者时的一身名牌行头就值数万元,这自然给记者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回港后的报道中,他们专门点出 慕绥新的派头,并暗示他可能是个贪官。
令人汗颜的是,远隔千里、不谙国情,也未受过反腐教育的香港记者,仅凭一面之交就能“嗅”出问题,而我们那么多的专业反腐队伍--纪委、监察、检察、人大等等,天天都在慕绥新身边,却对其腐败问题居然长时间"毫无觉察"!
贪官的劣行,总是有蛛丝马迹可寻。有时根本不是“蛛丝”、“马迹”,简直就是做着腐败的广告。君不见,有“摆在街上的腐败”(超豪华住宅),有“坐在屁股下的腐败”(超豪华进口轿车),有“耳朵边的腐败”(新式手机不时更换),有“穿在身上的腐败”(一身行头价值数万),有“冲出国门的腐败”(公款出国游外加豪赌淫乐),有“大胆面向社会各阶层的腐败”(利用婚丧嫁娶大肆收受钱物)……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类似的腐败现象,不用细查就能知个八九,因为他们的开支明显地与他们的收入不符。
对腐败,老百姓看在眼里,恨在心上,远道而来人有时也能在一面之交后发现某些问题,但反腐“专业队”有时居然视而不见,更不用说立案调查了。正因为如此,贪官们才越发肆无忌惮、摆阔斗奢,败坏党风。可以说,如果贪官们不是如此得意忘形、铺派张扬,老百姓的怨气或许还不会这样大哩。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认为我们的专业反腐人士都是低能儿。客观地说,许多贪官被板倒,都有反腐“专业队”的功劳,尤其是调查取证之功不可没。我们不能凭怀疑定罪,不能凭“蛛丝”、“马迹”定罪,从发现“蛛丝”、“马迹”到将腐败分子推上法庭,主要靠反腐“专业队”。但是,反腐“专业队”也存在明显的问题,特别是在发现贪官方面常常耳不聪目不明,对天天在眼皮底下、豪奢而不掩饰的大贪官慕绥新,视而不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误或失职。
反腐“专业队”不敌“业余选手”,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不为”的原因甚多,很重要一点是体制上的原因。目前在地方,不管是纪委也好,监察也好,还是检察院也好,甚至包括人大,实际上都是地方一、二把手的下属,财权、人权都在上级手里。在这种情况下,让他监督他们的“老板”,简直有点强人所难。而且腐败分子相互勾结,盘根错节。这样一来,即使对同级或下级的监督,也会因此而半途而废。因此,要想使反腐“专业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水准”,还是应认真反省一下我们的反腐体制和机制,不至于使反腐“专业队”越来越业余,最终成为摆设。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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