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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可自种自采自用中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2:3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 记者王淑军报道:今后,我国乡村医生可以自己种植、采收、使用不需特殊加工炮制的植物中草药。专家称,此举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减轻农民负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下发的通知中要求,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的中草药,只限于其所在的村医疗机构内部使用,不得上市流通,不得加工成中药制剂

。对有毒副反应的中草药,应严格掌握其用法用量,并熟悉其中毒的预防和救治,确保农村居民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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