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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可凭成果当校企“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1: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郑州10月23日电 记者王明浩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从现在起,河南高校教师可以凭借科技成果入股高校科技企业。

  今后,河南高校主要以专利等技术成果出资参与创办科技企业;鼓励高校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高校科技企业。对经评估以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出资入股企业的,给予技术持有人和其他主要人员所占股权20%以上的奖励,一般不超过50%。各高校应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鼓励和支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符合高校企业发展特点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

  各高校在学校和产业之间要建立开放的人员流动机制,按照“事企分离”的原则,实行“双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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