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的爱与死之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18:50 南都周刊

  2007年7月21日,众多“哈迷”期待已久的《哈利·波特》系列之大结局《哈利·波特与死圣》全球同步首发,这本大结局持续了该系列所引发的销售狂潮,当天在英国、美国和德国售出约1135万册。

  2007年7月21日,众多“哈迷”期待已久的《哈利·波特》系列之大结局《哈利·波特与死圣》全球同步首发,这本大结局持续了该系列所引发的销售狂潮,当天在英国、美国和德国售出约1135万册。今年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问世10周年。迄今为止,该系列小说已被译成65种语言,总销量已达到3.25亿册,堪称图书出版界的奇迹。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它,几年前,美国大学者哈罗德·布鲁姆严辞抨击当代文学趣味的“世风日下”,列举的典型例证就是《哈利·波特》系列和斯蒂芬·金的侦探小说。但是《哈利·波特》的读者也并不都是“浅薄”的大众,事实上,它的受众非常广泛,既包括少年儿童,也包括许多痴迷的成年读者,甚至为数不少以口味刁钻著称的作家、批评家也是它的忠实读者。一定有什么独特的素质使它轻易打破各年龄段各阶层趣味的壁垒,本专题的目的正在于对这种独特素质的厘清。

  哈利·波特的真正生母J.K.罗琳总是强调,《哈利·波特》系列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不回避像死亡这样的艰难主题。如果以这一点作为衡量作品深度的标尺的话,那我们得说,7月21日起全球发售的哈利·波特系列第七部,也是大结局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物》中,罗琳创纪录且超想象地完成了任务,当然,她的战绩不能和著名的“杀掉一切角色”的田中芳树相比,但对于一本主要(或者说首先)是写给孩子看的小说而言,已经是“大开杀戒”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物》故事几乎没有丝毫轻松、惬意的情节,完全由紧张的追杀、逃亡与反击组成,17岁的哈利彻底成了一个战士。由于对道具的搜寻、对隐藏线索的发现以及不断完成与接受越来越难的任务在小说中占据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位置,整个情节看起来像极了一个RPG(角色扮演)游戏的攻略。细腻的细节消失,对于日常生活的魔幻的想象不再,真诚的友谊让位于争斗与意气(那是还有些孩子气的),我们进入了彻头彻尾的正邪大决战的套路——固然,这很刺激,但代价是失去了某些哈利·波特世界特有的天真魅力。幸运的是,接近700页的浩繁体量,让罗琳有足够的空间腾挪,在老套路中填塞足够多的曲径分岔——这是一部真正的文学作品所必不可少的——让读者仍然有细嚼慢咽的兴味。

  然而,对于哈利·波特的拥趸们来说,这本书中透露出的死亡气息不过是前六本中越来越浓重的阴暗气质的合乎逻辑的延续。它的英文名字也透露了一切: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Deathly是一个比deadly死亡气息更重的词。尽管正式的中文版本至少要到10月才能面世,但目前网上已经开始流传铁杆哈迷联手翻译的中文版,大多采用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徒》的译名。从读过的小说情节看,此译名是不对的,因为Hallow虽然有“圣徒、圣人”之意,但在小说中明确点出,Deathly Hallows说的是三件可以扭转局势、战胜死亡的圣物或神器: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召回灵魂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这是哈利一直拥有的。依靠这三件圣物,而不是依靠三位圣徒,哈利·波特取得了胜利;另外,我们也不要忘了,支撑他战斗到最后的最核心的力量,依旧是“爱”——尽管这么说,很像一部蹩脚的好莱坞影片的套路,不过,你对一部站在孩子肩上的巨作还可以有别的期待么?

  死亡:萦绕在长老杖周围

  (象征物:长老杖)

  死亡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物》中浓墨重彩的主角。仅仅正方就有近十位有名有姓有性格的人物死去,而在反方,也有众多人物为大Boss伏地魔陪葬。然而他们的死大多显得随意偶然,整本书的死亡逻辑似乎只是出自罗琳的一时兴起。卢平死了,卢平的老婆唐克斯死了,双胞胎死了一个以保证悲情的效果,甚至连家养小精灵多比也牺牲掉,但同时,几个参加校园防御战的老师学生却无厘头的安然无恙,甚至连落到伏地魔手里的海格也都活了下来,这种幸与不幸的差别很难有合理的解释。

  尽管死了这么多角色,通观全书,并上溯至前六本,真正推动情节的死亡只有三次:邓布利多、斯内普和伏地魔。邓布利多是长老杖的原主人,杀死他的目的之一就是得到这魔杖(尽管这一目的最初并不太明显);斯内普死得窝囊,伏地魔并非因为怀疑他的忠诚度,而仅仅是为了夺走长老杖就突下毒手;伏地魔死得更憋屈,他以为已经掌握的长老杖实际上听命于哈利,他用魔杖对后者发起的攻击却反转回来击中自己——长老杖,几乎就是本书中真正的死亡使者。

  长老杖的重要性并非一开始就凸显。前6集中并未交代过邓布利多手里拿的那个长老法杖有多么厉害,到了哈7中它却一跃成为伏地魔梦寐以求的致命武器。这多少让人有些怀疑,罗琳对于全书的布局并非如她所说的那么笃定——“还是一个穷困的单身母亲时,在动手写第一本哈利波特前,就已安排好了第7本的所有情节”。此外,即使不考虑这个瑕疵,让伏地魔仅仅因为一个魔杖就丧命于气势、魔力全面占据下风的哈利,这也很难让人信服。

  魔幻的世界并非任意妄为的世界,一旦这个超现实世界中的魔幻逻辑建立起来,如何保证其自恰地运行就成了对作者最大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讲,伏地魔的尴尬死法是迄今为止已经获得独立生命的小说本身与其创造者商议妥协的结果。

  哈利·波特系列写作的原初动力与市场支持都主要来自于儿童,这限定了哈利·波特必须在成年(在哈世界中,17岁为未成年与成年的分界线)之前或之初就完成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决战,而这一无形的年龄上限压制了他在魔法修行上所能达到的高度——他不可能达到伏地魔的法力,甚至接近都是不可想象的。这一点,决定了伏地魔不会是在与对手实力相当或仅仅稍胜一筹的情况下因疏忽或别的某些特殊原因落败。

  另一方面,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已经是一个高度超现实的世界。在超现实的程度上,它比中国的武侠小说走得更远。因此,常见于武侠小说中解决修行提升问题的手法,并不适合它。武侠小说中,主人公的修行在短时间内大幅攀升的方式一般有:获得秘籍奇典、服用灵丹妙药、接受功力让渡、在特殊环境下自身小宇宙爆炸性跃迁。主人公进入以上程序时,也就意味着武侠小说暂时进入了魔幻的境界,很快他就会回到“正常”的武侠世界中来,他的功力再度进入一个平缓的积累增长阶段,直至再一次魔幻式攀升。

  而哈利·波特的世界,一方面已经比武侠小说魔幻得多,另一方面又比武侠小说更深地扎根于日常生活,要让哈利·波特魔力大进,足以明刀明枪地灭掉伏地魔,那干预的力量将来自于何处?是比魔幻更魔幻的魔幻么?我恐怕那已经进入了神话的境地,而这必然不是罗琳的选择。因此,目前这种让伏地魔死去的尴尬手法,虽然有些可笑,有些粗陋,有些幼稚,却并无太大的不妥。我们可以期望罗琳做得更好,但那并不构成我们指责她的理由。

  爱:召唤爱与被爱的灵魂

  (象征物:回魂石)

  “爱”是一件多么棘手的事!这个几乎被用滥的词,更多的时候给我们首先带来的岂不是尴尬?然而,既然连《黑客帝国》(Matrix)这样玄奥(或故作玄奥)的故事里,“爱”都可以成为男女主人公互相拯救的动力与武器,那又怎么可能能阻止“爱”流进哈利·波特的世界——即使是这最阴暗、最具毁灭性的《哈7》世界呢?

  我要说的不是哈利与罗恩、赫敏之间的友情,在《哈7》的阴郁调子中,后两位对前者所起的作用不是爱,而是追随。我要说的也不是邓布利多为了保护哈利(这也是在保护光明阵营的胚芽)而做出的牺牲,那不是爱,而是希冀。我要说的是,斯内普对哈利母亲莉莉的绝望的爱。这种爱的强度与纯度,只有莉莉拼死保护儿子时的爱可与之相比。

  曾经,在我们看来,斯内普是最大的内奸、最阴险的敌人。他的死也并不轰轰烈烈,而是莫名其妙、不知所谓。但就在死的那一刹那,他把自己的记忆交给了哈利,透过哈利的心,我们看到了真正的斯内普,一个最大的无间道。斯内普从小就爱着莉莉,但在魔法学校中,莉莉爱上了哈利的父亲,而斯内普也成了伏地魔的追随者。就在伏地魔对付哈利夫妇、要消灭莉莉的那一刻起,斯内普就背叛了他,并且从此再也没有动摇过。

  斯内普是小说创造的最具深度的人物。他有过黑暗的情绪与心灵,他背叛过光明又背叛了黑暗,他始终在善与恶的交界处徘徊。他从一开始就憎恶哈利那傲慢自大的父亲詹姆斯,因此他对哈利身上的一切都充满憎恶,除了那双和莉莉一样的眼睛。在哈利进入学校之初,斯内普充满偏见,他在邓布利多面前评价哈利说,“像他爸爸一样是个庸才,又傲慢自大,爱破坏规矩,爱出风头,鲁莽冲动”;而到最后,当邓布利多想要牺牲哈利毁灭伏地魔的时候(因为哈利身上寄生着伏地魔的一片灵魂),斯内普说“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要保护莉莉·波特的儿子”,他的眼里充满泪水。为了一双他深爱的眼睛,他献出了自己的全部生活,还有灵魂,为之下地狱也在所不辞。

  我们看到,在最终的决斗前,哈利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在森林边缘他发现自己的金色飞贼里藏着那颗回魂石。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尽管他召唤的灵魂中不包括斯内普,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个人对莉莉的爱早已倾注到哈利身上,尽管从来都看不出他对哈利好过,但最终事实证明,他的爱是哈利最可依靠的庇护。

  现实:隐身在魔幻的背后

  (象征物:隐身斗篷)

  任何魔幻小说都以现实为基底,可以说,魔幻的魅力恰恰来自它与现实的既吸附又排斥的张力。哈利·波特系列最初是以对日常生活细节的魔幻性想象打动孩子们的,到了哈7中,细节的微妙让位于紧迫的节奏,适度变形的生活让位于咄咄逼人的死亡,现实似乎被正邪决战的前景逼进了犄角旮旯,或者说,被迫披上了隐身斗篷。不过从某些更为宏大的角度看,它所呼应的现实反而越来越惊心动魄。

  伏地魔占领魔法学校后,对有麻瓜血统的巫师进行审问、清洗和迫害。魔法部前原本的喷泉没有了,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这一切,很难不令人想起希特勒对犹太人的迫害与屠杀。而魔法部沦为伏地魔的傀儡,通过散布恐怖维持统治,某些描写和包括第三帝国在内的众多极权国家的情况也暗自吻合。

  一直作为纯粹正面人物出现的邓布利多,在哈7中也揭示出他早年生涯中复杂的一面。他曾经与同样天赋突出的年轻黑魔法师吉莱特·格林沃德有着莫逆之交,并且在很多观念上与之达成认同。比如说,他在17岁(也是17岁!)时写给格林沃德的一封信中,明确表达出这样的观点:

  巫师界统治是“为了麻瓜自己好”这一观点,我觉得很关键。是的,我们被赋予权力,无疑,这权力可以使我们制定规则,但同样要求我们有对规则的责任感。必须强调这一点,它是我们事业的基础。当我们观点冲突时——那是一定会有的,它必须是我们辩论的基点。我们要紧紧抓住“为了伟大的善行”这一信念。从这点出发,如果我们以后遇到抵抗,我们只需使用武力镇压而非别的什么,而且,这是很必要的。

  虽然他坚持所谓“伟大的善行”,但他的思想早已滑到精英主义之危险的一面去了。他甚至毫不掩饰地承认,为了伟大的善行,只需使用武力镇压而非别的。这种思想,和一切为了所谓的理想、所谓更长远的利益而控制民众思想、压制民众权利的“主义”有何分别呢?幸运的是,邓布利多放弃了这种想法,最终承认,即便是麻瓜,也应该有自由选择生活的权利,而无需哪怕最伟大最善良的巫师为其设计一切。

  尽管哈利·波特在全球范围内的流行有其商业因素,也有强势文化的推动作为背景,但归根到底,是因为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些具有普遍性的人类价值:自由、爱、希望……也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罗琳才可以用好奇心、想象力和并不特别华彩的文笔构建一个巨细无遗的完整世界,就像法兰克·包姆的奥兹国、托尔金的“中土”……而且,这个世界就在今日的英国,这是前所未有的、距离我们最近的一个魔幻世界。

  J·K·罗琳:全球化时代的“泥人张”

  林扶叠 撰文

  《哈利·波特》系列终于完结。这个时候,全球的“哈迷”,都在读“《哈7》,全球的媒体,都在评论《哈7》。相比起如今正在风头浪尖的其它国际新闻,比如发生在阿富汗的韩国人质事件,《哈7》是当之无愧的牵动全球民心的唯一事物。

  自从托马斯·弗里德曼出版《世界是平的》一书,“全球化”日益成为一个现象,而不是一个空洞的社会学词汇。正在热映的电影《变形金刚》,充满了对“全球化”的嘲讽,而它的走红,恰恰迎合了全球化。“哈利·波特”系列的走红,是全球化时代的阅读潮流的开始,而不是结束,更不是高峰。

  在全球化时代,能够形成阅读潮流的作品,首先不是因为作品的原创,恰恰是因为作品的模仿。这种模仿,既有对经典作品,也有对经典母题;模仿的结果,不是丰富了所模仿的原型,而是将其扁平化、简单化。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是《福科摆》的扁平化模仿;《哈利·波特》系列,是成长小说、哥特故事、魔法童话等多种文学形式的扁平化处理。原创性的作品,往往受到地域、年代和作者特色等的限制,影响了流通的范围;作品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可作多种阐释,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哈姆雷特,在受众之间很难达成一致口碑,也影响了流通的范围和速度。而模仿式的作品,抽离了各种个性,整齐划一,如同统一配方的巧克力,只有一个味道,可以在很短时间内铺货到全球。

  这并不是说《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不好。

  从小说的写法来说,《哈利·波特》系列故事流畅,7部小说类似于游戏里的七关。这种“塔楼”式的结构,每一层楼模式一致,细节不同——在登楼的过程中,主角面临不同的困难,学习和锻炼不同的“武力”,经历不同的感情波折。这一过程,也是一个人从儿童到少年的成长过程。罗琳对儿童心理的把握非常到位。

  小说中设置的诸多细节,是现实生活或者已有经典故事的变型,足够新鲜却不突兀。比如小说中的“魁地奇球”比赛,就是会飞的

棒球游戏;小说中的各种龙,是欧洲骑士文学的主角,英国更是著名的“圣乔治屠龙”故事的发生地(英国的保护神就是圣乔治)。而小说中的许多神奇生物,则具有着“全球化”的特色,比如马人、狼人,前者来源于希腊神话,后者来源于东欧民间故事;比如卡巴,是一种日本
水怪
,拉莫拉鱼生活在印度洋,八眼巨蛛原创于加里曼丹岛。中国的读者,可以在小说里找到浴火重生的凤凰——还有一种“中国火球龙”,又叫“狮龙”,明显是从舞狮变化而来。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将现实生活作了两种陌生化处理,以给读者造成间离效果。首先,将现实生活矮化、

漫画化,现实生活的“麻瓜”,一个个类似于漫画中的滑稽人物,每本小说的开篇,都通过魔法对“麻瓜”的戏弄营造喜剧效果。其次,魔法世界模仿着现实生活的所有细节,魔法世界里也有官僚式的部长、钻营的科员,魔法学校也有考试,也需要遵守纪律。只不过,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搬到了魔法世界,套上了一层玫瑰色,不仅可以忍受,而且对读者有着诸多吸引力。

  这可以说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大优点。将现实世界稍微扭曲,便吸引了无数读者——以往的幻想故事,强调的是作者的想象力,作者无不以呈现一个完全不同的、匪夷所思的世界为创作目的,比如恩德、刘易斯等的镜中世界。从文学创作上来说,罗琳几乎没有任何想象力可言,却有着一手巧妙的“捏泥人”功夫,切合了全球化时代读者的阅读心理。世界是平的,阅读也是平面的,读者并不需要一个陌生的光怪陆离的美丽新世界,那样太不安全,读者只是对现有世界稍微不满,因而,也只需要将现有世界稍微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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