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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进入准备阶段4月底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43 南方网
作者: 刘丽 洪奕宜

  4月20—4月24日接受学位申请,6月15日公布新生名单

  “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排名不分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深圳市20 06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于昨日正式进入宣传准备阶段。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各招生学校将于4月20日起正式接受学位申请,之后

按照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安排学位,并于6月15日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6月16日至6月20日,接受新生报到注册。

  记者了解到,此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0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深圳市户籍儿童;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或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要提交的材料有: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户籍儿童,若要申请入学则要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学校不得用考试选拔新生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深圳市教育局特下发《关于做好深圳市2006-200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强调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招生过程,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未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单独考试招生。

  《通知》规定,各学校必须严格按招生条件招生,控制学位增长。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将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各区统一规划,依法严厉查处民办学校乱办学、乱招生的行为。为保证深圳市政府“1+5”文件的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需与辖区教育局签订《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市政府“1+5”文件承诺书》,市局直属学校直接与市教育局签署。

  《通知》强调,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逐步达到省教育厅“50班额工程”的要求。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坚决制止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学位挂钩的现象。

  市教育局局长张宝泉——学位:小学充足高中稍缺

  昨天下午,市教育局局长、市政协委员张宝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很充足,不会出现紧张的情况;只要符合“1+5”文件和深圳入学的有关要求,非户籍人口的子女也能够享有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权利。

  张宝泉表示,今年高中学位“稍微紧缺”,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很充足,一点也不紧张,家长们可以放心。

  今年小学报名时间比去年推迟了一个月,从4月20日开始报名。张宝泉介绍,今年推迟1个月报名,也是希望能缩短报名时间,规范管理。而另一方面,深圳去年颁布了“1+5”文件,为了让更多市民对这个文件有更深了解,落实贯彻,也利用这段时间多作宣传。

  在谈到教师问题上,张宝泉认为要提高教师地位,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尤其是业务待遇。现在很多高中学生都有补课现象,一般都是在周末时间,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额外补课,张宝泉认为老师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这是对教师劳动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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