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四种类型教育乱收费均要坚决制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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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20: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吕诺)21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把教育乱收费分为4种类型:“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嫁型”。她说,无论哪种类型的乱收费都是错误的,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坚决加以制止。 田淑兰说,“生存型”乱收费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薄弱学校;“发展型”乱收费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在没有得到批准的 据田淑兰介绍,“趋利型”乱收费,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功利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在有的校长或领导教育思想不够端正的情况下出现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行为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这方面的问题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地方行政部门也以“结构性工资”为名,默许了一些学校的不规范收费行为,用于解决所谓“结构性工资”的补贴部分。她说:“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它把收费和教师的福利待遇、切身利益联系起来,甚至会导致腐败。”(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