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约17亿绝大部分已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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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46 红网 | |||
第1页:近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约17亿绝大部分已退还(1) 第2页:近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约17亿绝大部分已退还(2) 教育部称绝大部分已退还;50县审计报告表明6成教育乱收费由政府行为引发 教育部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治理教育乱收费等情况并答记者问。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田淑兰透露,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对50个县的审计报告表明,60%的教育乱收费是政府转嫁型引发的。田淑兰还表示,这几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约17亿元,这部分钱绝大部分都已退还给了学生家长。 4类教育乱收费要制止 据田淑兰透露,据统计,2003年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约达17亿元,这些钱中的绝大部分都已退还给了学生家长。 田淑兰把教育乱收费分为4种类型:“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嫁型”。 她说,无论哪种类型的乱收费都是错误的,必须坚决加以制止。 田淑兰说,“生存型”乱收费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薄弱学校:“发展型”乱收费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收取了费用:“转嫁型”乱收费,体现为基层政府向学校乱摊派,学校将其转嫁到学生身上,也有一些政府部门通过学校对学生乱收费。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对50个县的审计报告表明,60%的违规收费由政府行为引发,40%是学校自身引发的。 乱收费势头被基本遏制 田淑兰表示,从2003年到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中,对治标的问题下的工夫比较大,对治本的问题,还缺乏一些政策的支持。她承诺,从今年开始治本的力度将明显加大。 田淑兰说,从前三年的情况看,基本上遏制了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她援引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信访局和七部委的联席会议办公室去年的统计数字说,群众的举报分别下降29%、30%、31%,2004年比2003年也有所下降。 田淑兰表示,这几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基本上靠的是行政高压的力量,还没有真正做到依法治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最重要的是走向依法治理的轨道。她对今年有望修订通过的《义务教育法》寄予厚望。 学校要坚持不盈利原则 据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介绍,今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包括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按原“一费制”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交纳课本费。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刘金平还表示,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要坚持自愿和不盈利的原则,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收费。田淑兰说,学校服务只供选择,刘金平甚至主张农村学校不搞校服。 发改委追踪8校乱收费 今年还将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据刘金平介绍,今年将停止审批新的体制改革学校,并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坚决纠正学校建设中互相攀比、追求豪华、高额举债和规模超大等错误做法。 为此,今年教育部将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压低教材利润空间,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并加大督导检查工作,严肃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 他表示,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公布了8所学校乱收费的情况,发改委一直在推动这件事情的处理,据了解现在还在继续追踪,有关结果发改委到时候会向媒体通报。 “治乱”之择校 公办高中择校生不得超3成 教育部称择校费成治理乱收费“硬骨头” “择校费问题在治理教育乱收费过程中是最头疼的问题,是治理教育过程中的一块‘硬骨头’。”田淑兰形象地说,如果不啃这块“硬骨头”,乱收费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因此一定要下决心去碰这块“硬骨头”。 田淑兰称,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是天经地义的,没有哪一个国家非义务教育阶段还不准择校,这不符合规定。 据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介绍,教育部2006年将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2006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