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择校生限30%比例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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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31 南方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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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6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 据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介绍,教育部2006年将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 目前,仍有部分学校以招收择校生为名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是教育部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据介绍,教育部正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遏制择校问题的蔓延势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