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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等 辽宁民办公办学校今后“平起平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0:19 东北新闻网

  今后,民办高校的学生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一系列即将出台的措施表示,我省民办学校以及其学生和职工都将获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国民待遇”。

  以往,民办学校在各项待遇上与公办学校有所区别。这些情况,今后都不会再发生。《辽宁民办教育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 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助学贷款、乘车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权利。 此外,民办学校教职工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

方面也与公办学校教师“平起平坐”,而民办学校在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性费用也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无异。

  (时代商报 记者 黄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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