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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中职将扩招4万索取“生源费”将受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9:04 南方网
作者: 谢苗枫 梅志清 廖翊华

  昨日(23日),广东省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生工作规定相继出台。据悉,今年中职学校仍将继续扩招4万人以上规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从今年起要停止与高等院校合作招收全日制高职班,全部资源用于扩大中职招生规模。

  根据规定,中职学校可实行春秋两季多次招生,省招生委员会将向社会公布各招生

学校生源计划和招生专业,各市对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省属、跨市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必须与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计划同时向社会公布。

  尽管各中职学校可采取自主招生、多次录取等招生形式,实行灵活多样的招生录取办法,但在录取全日制脱产班新生时,必须坚持在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生源不足时,才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各市招生委员会须按本市普通高中平均录取分数线,确定高校五年制高职高专录取分数线,并于7月20日前报送省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市招生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特别不得以录取为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同时,严禁任何学校、机构和个人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中介费、劳务费,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强行分流学生,严禁扣留或延迟发放学生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和中职学校录取通知书。对违反中职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各市、县(区)教育招生部门、中学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允许学生跨类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升学机会。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制定不允许考生跨类报考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跨类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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