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北京:初中校获10%示范高中招生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0:32 中国青年报

  记者 张 灵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工作实施意见出台,示范高中将拿出1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区县纯初中校和九年义务教育一贯制学校。

  据介绍,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区县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由

学校负责推荐和综合素质测评选拔部分初中毕业生进入示范高中。根据学生情况不同,指标分配将考虑均衡,基础相对较弱的学校也应分配到一定指标。

  记者从部分区县了解到,各区县的具体名额和分配规则正在制定中。

  《京华时报》(2006年3月24日第A03版)

  原载《京华时报》转自人民网(J-03)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