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0: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7日电中国卫生部日前向各地卫生部门转发最高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做好卫生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一、查办卫生行政执法案件中,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同 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贪污贿赂、渎职等违纪、犯罪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及时向监察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移送。 三、对于案情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或其他需要司法机关参与配合的案件,可以及时向司法机关咨询或商请介入。 四、涉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案件,应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衔接工作。 五、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应当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填写要求和《意见》有关规定,规范制作《案件移送书》并做好存档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