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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与民办教育协会:选民办高校留神误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9:25 沈阳网

  每年“高招”前后,总有一些生源不足的民办高校,在进行学历招生的同时,也进行着非学历招生,给求学者造成错觉,以为都是学历招生。有一些民办高校擅自改变或缩写学校名称及专科办学层次,向考生发出错误信息。还有的院校以“专升本”、“3+1”、“2+2”等吸引学生。昨天(7月31日),北京市消协和北京民办教育协会联合提示考生和家长,以上这些行为,均属于误导宣传。

  据介绍,2006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共计57所,其中,民办普通高等学校9所,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48所。类别不同,学历取得方式不同。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所招的考生是国家计划内招生。选读这类学校的考生,要通过高考,并且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不在国家计划招生范围内。因此,学生们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是不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如果考生参加高考前没有报考某民办高校,或没有报考某民办高校的某项专业,却收到了声称可以取得学历证书的录取通书时,就须提高警惕了,切不可兴奋冲动,这有可能是以学历为名,骗取生源的一种方式。

  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民办高校原则上一校一址,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教学活动;学校制定的收退费办法不应与有关规定相抵触。如果学生们入学后发现学校的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水平等与宣传不符,或学校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混同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等”,应当及时向市教委或市民办教育协会反映,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求学权益。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2006年,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和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部分专业经过批准,被列为学校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其余7所民办普通高校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由学校组织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自主招生。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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