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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中职招生补录昨开始只可注销补录1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53 南方网
作者: 卢文洁

    从昨天(2日)开始,广州市中考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进行注销及补录,一直持续到8月29日。市招生办公布了补录方案:招生学校的补录计划数等于第一、第二阶段录取后的剩余计划数与注销数之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职业类学校录取而要求放弃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往届生等均可参加补录。

    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注册报到的,由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注销其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职业类学校录取而要求放弃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往届生等均可参加补录。每学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所有注销、补录的信息必须录入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以确保中招数据的一致、准确。对被补录的学生,市招考办不再发《录取通知书》。

    8月1日,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网址:www.gzzk.com.cn)上公布了中职学校补录计划;8月3日~29日 ,未被录取的考生(学生)办理补录手续;8月12日~29日,已被录取要求放弃录取后参加补录的考生办理注销、补录手续。

 (编辑:王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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