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发生伤亡事故 校长将被撤职开除公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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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02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新华日报据新华社电即日起,校园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公办学校的校长及直接责任人将被撤职或开除公职,民办学校的校长及直接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和教学工作。为切实保障校园安全,我国首个保护校园安全的省级地方法规——《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从8月1日起实施。 《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共分为5章45条。其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政府对学校安全的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