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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规定纳税300万以上子女中考加20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4:16 新京报

  本报讯 据《南方周末》报道今年中考,来自福建漳州市芗城中学的王全考了336分,其中政治科目为“C”,物理为不及格“D”,而按照漳州一中公布的录取分数线,“正取为404分,择校也要达到了377分”。但他依然有可能跨入当地最好的学校漳州一中,因为其父亲去年纳税一千多万,他可在中考中加20分。

  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相关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
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这项政策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此前,漳州市长亲自拍板,统一标准:只要纳税300万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

  “给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子女加分政策,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制定的。”该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陈坪松说。

  “我已经看到报纸上一些评论。”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姓林的官员说,“我不认‘同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加分’会破坏

教育公平的说法。”他说,中考招生规定中本来就有很多照顾加分的政策,此次市委、市政府为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只是在原有众多加分政策中增加了一条。

  “漳州市制定的这个政策,是把财富作为衡量入学的标准。”福州大学社会系副主任甘满堂说,“‘起点不公正’会加剧社会不平等,破坏教育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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