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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平安校园建设 大学生校外租房须家长签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5:43 沈阳网

  大学生在校外自行租房居住,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由此引发一系列治安、安全案件,也并非空穴来风。对此,昨日举行的沈阳市加强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上专门提到了这一问题,明确提出各高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须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校外租房引发社会问题

  实际上,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引发的男女同居、酗酒、聚众赌博等各种社会问题一直是高校后勤管理最头疼的事之一。因此,当沈阳市明确提出大学生校外租房须家长签字的规定后,作为学生在校的监护人,校方对此显得相当高兴。

  按照规定,今后,沈阳各大高校原则上是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方可生效。

  同时还要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的管理,学校要与实习单位签订规范的实习协议,确保学生校外实习安全。

  重点地段安监控器

  大学校门门前人来人往,但常常也是各种安全事故的易发地段。因此,沈阳市决定要在各大高校的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加强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方面要雇用正规保安,对进出人员实行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校外特殊安全保护区内的摊点及违章建筑都将被拆除,设置统一的禁止经营的标识。

  对于继续在特殊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经营的摊点,要坚决取缔;对于继续在校园周边地区横行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公安机关要予以彻底铲除;对于继续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清除。

  治安出问题“一票否决”

  校园里一年内若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集体中毒、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的,一律取消评选平安校园资格。

  对不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种隐患整改不及时,可能引发重大案件或事故的,上级综治部门要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对因领导不重视等导致本地区学校及周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并查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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