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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紧急通知:性病等12类广告禁上报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4:56 中国新闻网

  

新闻出版总署紧急通知:性病等12类广告禁上报刊

  2006年2月21日,湖北宜昌一市民在浏览报纸上的医疗广告。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从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中包含性病、癌症、乙肝、人工流产等内容的12类医疗广告将一律暂停发布。这是继今年8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和

工商总局对电视和广播中5类电视购物节目发出禁播令之后,执法部门对平面媒体砸出的又一记重拳。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昨天紧急发出“禁刊”通知,并提出7项禁止性规定。

  据悉,要求暂停发布的12类广告包括: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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