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将专项治理非法使用北大标识的商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15:0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李江涛、方可成)在13日举行的《北京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手册》发布会上,北大形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带有‘北大’标识的商品全部是侵权产品,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治理。”

  据介绍,根据此次发布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手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经营为目的使用北京大学校名或标志,都应向校方申请北京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使用许可。未获使用许可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生产、制作和销售载有北京大学校名或标志的商品。

  北大校方表示,此管理手册已于6月6日正式生效。近期,北大将配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制止和查处非法使用北大标识的行为,这项工作将于今年11月之前完成。

  北大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陆忠行律师说,北大校方从2002年开始对北大标识进行

商标注册,目前已经完成“北大”二字的全类商标注册,进行了“
北京大学
”“燕园”“未名”“PKU”以及北大校徽等标识的部分商品类别注册。陆律师表示:“目前北大在商标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保护屏障。”

  此次发布的手册还根据“尊重传统、尊重历史”的原则对北京大学标志进行了修改,新标志从鲁迅先生1917年设计的校徽图案基础上丰富和发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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