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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标识商品全是侵权货 北大将进行专项治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07:4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新华社电 北大形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带有‘北大’标识的商品全部是侵权产品,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治理。” 根据北大最近发布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手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经营为目的使用北京大学校名或标志,都应向校方申请北京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使用许可。近期,北大将配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制止和查处非法使用北大标识的行为。 北大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陆忠行律师说,北大校方从2002年开始对北大标识进行商标注册,目前已经完成“北大”二字的全类商标注册,进行了“北京大学”“燕园”“未名”“PKU”以及北大校徽等标识的部分商品类别注册。 北京大学标志此前已进行了修改,新标志从鲁迅先生1917年设计的校徽图案基础上丰富和发展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