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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受助必须当“义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08:16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暑假快要到了,曾两次获得过助学金的江苏大学学生小周获得一份假期在学校值班的工作,然而这次他将“光干活不拿钱”。记者昨天了解到,江大新出台的“受助大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受资助的在校大学生,必须参加时间不等的义务工作。对义务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申请各类奖助学金的必备条件。据悉,这种做法在全国高校还是首次。 江大学生处苗芊萍副处长介绍,此次出台“受助大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其目的就是要培养大学生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意识。义工范围包括:在校内从事助管、助研和助教等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参与学校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校内外其它力所能及的义务工作等等。经本人申请后,学校对其进行培训,颁发“义工证”,学生凭证工作,并将每次工作情况进行记载。在“义工”的时间要求上,根据受助学生上一学年得到资助金额的多少,学校列出需完成的义工时间指导数,每学年最低不少于20小时,最高不超过60小时。(张明平 万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