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无权扣押未还清助学贷款者毕业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18:3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 (吴晶 朱小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2日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时表示,目前一些学校规定毕业前没有还清助学贷款的学生一律不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家并无这种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毕业后,借款学生应按还款协议要求及时还款。至于学校扣发借款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可能是学校为督促和保证学生按时还款而采取的措施,国家并无这种规定。因此,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的学生就具体事宜与学校协商,或向您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我国要求全国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很大成效,特别是从2004年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后,成效很显著。

  据统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至今,银行累计审批贷款金额226亿元,惠及学生306万人;其中,新机制实行以来,银行累计审批贷款金额已达到195亿元,惠及学生219万人。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教育部门户网站自7月2日起开设在线咨询专栏,迄今已收到近万条提问,内容主要涉及国家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具体内容、资助标准、主要途径、享受资助的学校以及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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