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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各校9月1日起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2:35 新闻晨报
□记者董川峰 晨报讯本市各级各类学校从2007年9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昨天,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测试方法、器材规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含民办高校)、各区县中小学校以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具体计划。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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