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用足立法权续写立法新篇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4:02 深圳特区报

  用好用足立法权续写立法新篇章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璞谈新时期立法

  本报记者方兴业

  获得立法权15年来,许许多多的立法工作者为深圳的法制建设付出青春,付出智慧和汗水。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璞正是其中之一。

  王璞是年轻的“老立法工作者”,1989年就到市政府法制局工作。1990年5月,他以副处长的职位参加筹备市人大的工作,历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从2000年起负责全市法规的统一审查工作,然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直到2005年6月才离开市人大,重回市政府法制办工作。在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授权立法15周年之际,他欣然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面对立法成果我们感到欣慰

  记者:您在深圳从事法制工作长达18年之久,经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深圳15年来的完整历史,您对15年立法工作作何评价?

  王璞:深圳立法15年,是开拓奋进的15年,改革创新的15年,成果丰硕的15年。15年制定近300个法规和有关法规文件,这是了不起的成绩,这些法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深圳能有今天的繁荣,与授权立法是密不可分的。假如没有获得授权,或者晚几年授权,其发展的结果是大不一样的,甚至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说授权立法是非常正确的。从15年的立法成绩看,深圳历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没有辜负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厚望。深圳应该感到自豪,立法工作者应该感到欣慰。

  记者:深圳获得立法权当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万里,嘱咐深圳要珍惜立法权,用好用足立法权。您认为深圳立法是否已经达到“用足”、“用好”两个要求?

  王璞:深圳的立法成就巨大,作为一名长期参与特区立法实践、对立法工作有很深感情的法制工作者,似乎我应该打满分,但我个人从来都坚持以客观的态度分析、看待问题,不轻易对一件事、一种工作打满分,这样对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有利。回答这个问题也是如此。我认为,深圳已经用好立法权,真正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授权决定中所要求的那样,“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换言之,正确使用立法权,没有乱用、滥用立法权。关于是否用足立法权的问题,我认为还有一定的空间,特区立法,创新的意识还可以更强一些,思想还可以再解放一些,胆子可以再放大一些。特区立法权的“特性功能”是“突破”和“变通”,且相当强,相当灵活,可以解决很多障碍性问题,制定出试验性、创新性的法规。真正用足后,所制定的法规,特色会更鲜明一些,作用会更大一些,深圳的法制优势将会更明显。另外在立法的程序一度不够规范,立法的数量在一段时期追求数量,质量因而受到了一些影响。在立法的选项上,向社会征求意见不够多,面不够广。在立法起草上,绝大多数法规由政府部门操刀,客观性不足,有些法规存在一些部门利益倾向。

  需要指出的是,立法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并不足为奇。制定一部法规,与雕塑艺术品一样,是一项“遗憾的艺术”。深圳如此,全国各地均如此。从这一点,立法工作必须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质量追求永不止境。

  正在探索试验法规集中起草改革

  记者:部门利益法定化问题社会议论较多,立法部门也听到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的法制机构,对此有何看法?有何解决措施?

  王璞:从获得立法权至今,提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规绝大多数是由政府部门起草,这是客观事实。尽管经过了市法制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过市人大常委会“解剖”审定,但我们不敢说,法规中没有部门利益倾向。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正在探索法规集中起草试验,即由市法制办集中起草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法规。这项工作已经被列入我市今年的改革计划中。这个计划明确提出:“创新政府法律事务管理体制,试行政府各部门法规规章起草相对集中的新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由市法制办牵头,市改革办联办,各有关部门参加。”这是一个创新,搞好了对提高立法质量大有推进。

  记者:市法制办并不是对每个行政管理领域都熟悉,起草的法规能否触及问题的关键点上?可操作性能否保证?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解决,与专家立法的缺陷又有何不同?

  王璞:香港律政司的做法和成效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到律政司考察学习过,香港政府规定,政府机构不能起草法规,律政司就承担了起草的职责。政府部门与律政司的关系是“订货”和“供货”的关系,政府部门向律政司申请立法项目,明确立法目的,提出应赋予的权力,承诺承担的义务。“接单”后,律政司着手“设计生产”。当然这个过程中,律政司也会征求执法部门的意见,但不会让他们动笔起草。这是我们的成功借鉴。法制办并不担心这项改革的可行性,只担心人手不足。这项改革我们充满信心。

  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是立法重点

  记者:制定一项法规需要动用许多立法资源,还要经过三次审议,很费时间。因而选好项目十分关键,选项不当,将费时费力费资源。您认为应如何选项才能选准选好?

  王璞:立法选项的确十分重要,正像写论文,题目选得好,相当于论文成功了一半。翻开15年所立法规,并非每个立法项目都是选得很准很成功。选项科学化、民主化应是今后的努力方向。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方面的立法是今后立法的重中之重。最近市长许宗衡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强调了立法价值选择要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的自主选择和价值尊严;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要将民生问题,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在立法方式的选择上,要更加积极地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途径,扩大公民参与制度建设的程度;在立法的效果上,要更加注重立法后的评估,以便及时修订,提高质量。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记者:能否具体谈谈立法选题方向,并透露近期的立法选项?

  王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涉及面很广,包括了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促进科学发展观在深圳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这个选题立意高,作用大。但这是比较宏观的一个法规,是领域中的“大法”,需要很多配套法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目前配套的已有建筑节能条例、节水条例、排水管理条例等,但还远远不够,需要制定的法规还很多。这类法规不一定求大求全,只要管用,小规定也可以出台。比如过度包装,对环境影响很大,且浪费资源,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已经“明令”禁止,就要制定专项法规解决。总之这方面立法的任务很重。

  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立法需要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市政府目前正在研究住房体系建设,研究如何才能让低收入者也获得基本的住房保障。所谓体系,就是一整套的东西,从土地的供应规划,到廉租屋的建设,再到房屋分配,都要有若干相应的法规和规章。此外,社会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任务也很紧迫,需要立法资源及时投入。

  总之,深圳立法大有文章可做,立法权仍大有用武之地。用好用足立法权是我们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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