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教育部门将严打高考移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10:55 中国西藏新闻网

  教育部门将严打“高考移民

  教育部门将严打“高考移民”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西藏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已经进入尾声,“阳光招生”工程大大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利益。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已经制定措施,今后将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另悉,今年区内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比率占到了总录取考生数的90%,内地西藏班被高校录取的考生70%为少数民族。在“阳光招生”和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下,西藏少数民族考生将有更多的机会走进大学,接受高等教育。

  四项措施保障“阳光招生”

  该负责人说,“阳光招生”是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的措施之一。今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具体措施:一是通过招生网站和新闻媒体或其他方式公开西藏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投档规则及录取原则、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各院校录取最高分和最低分。二是通过招生网站和新闻媒体或其他方式公示各类加分考生名单。例如: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自治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考生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名单、进藏干部职工亲生子女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单、军队、公安、司法等特殊招生院校面试、政审、军检、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等等。三是通过短信、声讯、咨询室等方式为考生提供查询服务。四是邀请自治区
人大代表
和政协委员到录取现场指导工作。

  严厉打击“高考移民”

  据该负责人介绍,自治区招生部门今后将采取周密措施,严打“高考移民”:一是制定相关政策,遏止“高考移民”涌入西藏。根据西藏实际情况,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明确考生在区内报考条件。二是认真查处 “高考移民”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坚决惩处为“高考移民”出具假证明的违规违纪人员。2007年4、5月,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联合审查领导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按要求进行审核,共计查处户籍、学籍、投资经商等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151名。6月25日高考成绩公布后,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地(市)教育监察、公安等部门,对西藏文理科少数民族和汉族前5名考生资格进行了复查,查出8人在报名资格、户籍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取消了其高考录取资格。对72名高考成绩450分以上且以少数民族身份报考考生的审查中,查出有11名考生存在户籍作假的问题,取消了其录取资格。对上重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919名考生报考资格复查中,发现19人存在户籍作假等问题,取消了其录取资格。“高考移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高考移民”举报电话公布

  自治区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学籍管理的有关政策,为西藏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如将加强对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宣传,注重户籍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严格西藏干部职工非直系亲属落户西藏的审批手续。同时自治区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高中学校学生学籍的管理,禁止举办复读班,建立和完善高中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系统。在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方面,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将进一步严格对借考生的资格审查,禁止“限报生”在非户籍所在地借考;公安部门将进一步严格考生户籍审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高考移民”的查处。设立“高考移民”和高考违纪举报电话:0891-6361205、6323304、6323654,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检查。

  《西藏商报》200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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