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香港拉扯指骂“港独”分子有没有罪?判例和争议一起来了……
舆论批评称:普通老百姓非法集结罪成,戴耀廷等“非法占中”集结却一直逍遥法外,“太令人费解的司法倾斜”。
“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今年年初到台湾与“台独”分子串联后返港,被人袭击及淋液体,香港警方先后拘捕3男2女共5名被告。6日,其中4名被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个月。
5名被告分别为53岁的运输工高杰飞、72岁的退休汉唐发祥、68岁的家庭主妇林锦嫦、70岁的退休汉刘必泉以及67岁的家庭主妇邝桂婵。其中4人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罪,刘必泉则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据香港星岛日报网6日报道,裁判官在法庭上称,高、唐、刘及邝4人当时激动指骂罗冠聪,并拉扯他的衣衫和背包等,即使被现场保安人员阻止仍然继续,他们的行为明显有意图使任何人感到害怕或破坏社会安宁,因此判刑3个月。而林锦嫦在呈堂的视频中的外貌与现在有分别,视频中的女子是黑色短发,林现在是棕色长发,眼镜款式也不同,同时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她当时在场,因此裁定她的控罪不成立。
裁判官还说,香港是文明社会,公众人士的表达自由受法律保障,绝不可以以政治立场为名做出违法行为,当示威牵涉暴力则超越和平界线,需要受到法律制裁。
今年1月,“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罗冠聪等人赴台出席“台独”论坛,罗冠聪返港落地时,十多名示威者一拥而上,高喊“卖国贼”“走狗”等口号,引起现场混乱。罗冠聪的衬衫被撕破,更被淋疑似奶茶的液体。星岛日报网称,判刑结果出来后,公众席随即嘘声四起,有人骂裁判官“瞎了”,还有人喊“港独零容忍”。刘必泉更高声表示“要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4人随即申请保释获准。
有香港评论支持法庭的判决,但也有一些舆论批评称,普通老百姓非法集结罪成,戴耀廷等“非法占中”集结却一直逍遥法外,“太令人费解的司法倾斜”。此前在今年7月案件开审前,“珍惜群组”及“爱港之声”曾带领大批人声援几名被告,并在法院外高举国旗、播放国歌及爱国歌曲。
另据香港东方日报网6日报道,香港高等法院7日将对“非法占旺(旺角)”期间涉嫌刑事藐视法庭罪的16名被告判刑。文章称,香港警方2014年清理弥敦道“非法占领区”时遭遇阻挠,20人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今年10月,香港高院裁定罪成,其中4名认罪被告早前各被判囚1个月,缓刑1年,并罚款1万港元。7日将被判刑的是另外16名被告,包括已经认罪的黄之锋以及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等。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