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负全责医疗事故就摘中医院三级甲等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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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11:07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本报讯只要发生一起医院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那么中医医院的“三级甲等”牌子就将面临摘除。7月28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在刚刚下发的《辽宁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2006修订版)》中,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被放到了突出的位置。 据介绍,在《细则》中从依法执业、医疗安全和医院服务三个方面,各列出了一些
在依法执业方面,一旦发现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超范围执业;外包、租赁科室;使用非执业卫技人员从事诊疗护理活动或发布非法医疗广告,都将面临摘牌。在医疗安全上,发生一起一级医疗事故且医院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发生二级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两起或完全责任一起;发生三级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3起或完全责任两起,都可以对医院的“三级甲等”进行一票否决。(朱晓京、李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