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处方药不得邮售或网上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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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2:3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赵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处方药。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赠送处方药。办法还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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