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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新闻发言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16:00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宁10月7日电(记者马千里 顾玲)记者日前从青海省卫生厅了解到,从今年10月起,青海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建立顺达通畅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卫生信息沟通平台。

  据青海省卫生厅副厅长牛惠民介绍,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加大政务公开、院务公开,搭建医疗卫生机构与全社会卫生信息沟通平台的重要举措。青海
省将在各州、地、市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站),西宁市所属的四区三县、海东地区六县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西宁地区行业、系统、民营医院和青海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设立新闻办公室。

  牛惠民说,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青海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发布权限,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公共卫生信息、监督执法信息、预防保健信息等,提高新闻发布的效果和权威性。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发布、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等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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