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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卸下看病贵包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20:20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0月9日电(郭永田、罗喜林)陕西省神木县近几年来以确保农民受益为主要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鼓励众多的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卸下看病贵的包袱。

  今年,神木县参合农民23.4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1万余人,参合率为85.47%。1月份至7月份,累计出院报销补助3877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4.31%,补助总金额537.
95万元,出院患者人均补助1388元,比去年同期人均增加了265元,人均住院费用补偿率为34.51%,比去年同期提高2.01%,最高补助者3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万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神木县的主要做法:一是合理调整方案。试点前,神木县经过两次认真的基线调查、科学论证,决定不设个人账户,将农民个人每年缴纳的10元钱全部纳入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集中用于住院报销。经过2005年的运行真正达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的目的。今年,神木县又及时调整了报销起付线标准,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5%,1000元以下的补助由30%提高为35%;1001元至5000元的补助由40%提高为45%;5001元以上的补助由50%提高为55%。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经初步测算,今年的基金使用率将超过90%。

  二是加强医院管理。本着基金不透支,农民能受益、医院有发展的原则,先后制订出台了《神木县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等规范性配套文件8个,对入院减免、出院报销、报销比例、缴纳基金、报销病种、报销起付线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今年又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公立、民营、专科医院并驾齐驱的格局,并将县外定点医院拓展到北京等地,基本上满足了农民的就医需求。同时,严格费用控制,实行用药三级审批制度、药品费用月报制度、药品费用日限额制度和推行合作医疗稽查制度。今年,神木县又扩大10种单病种。患者入院时只要被确诊为单病种的,只交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再不收任何费用。

  三是严格基金管理。神木县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制定了《神木县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办法》,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3个账户,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实行三级公示和二次救助。今年,神木县制定了《神木县参加合作医疗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大病救助基金,全面启动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参加合作医疗的特困群众因患大病重病在获得合作医疗补助后家庭生活仍困难的,再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即住院医药费全年累计在6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以下比例给予救助:6万元至8万元的救助20%;8万元至10万元的救助30%;10万元以上的救助40%。今年县财政预算列入100万元,专门用于特困群众大病二次救助,确保全县农民不能因患大病致贫返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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