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眼球事件部分责任人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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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8:39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合肥10月14日电(记者代群、马姝瑞)记者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法院获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宿州“眼球事件”一案于13日上午开庭审理。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案件上海方面责任人眭国荣、眭国良提起公诉。法庭未当庭宣判,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检察机关指控,眭氏兄弟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携带相关设备,组织未办
眭氏兄弟在庭上陈述时认为,受害者是由宿州市立医院组织实施手术的,他们只提供医疗设备和人工晶体,不存在与患者之间的医患关系,故不构成非法行医。辩方5名律师也在庭上作了无罪辩护。 根据卫生部今年1月26日的通报:“宿州眼球事件”是由于宿州市市立医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造成术后医源性感染所致。该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其主要违法、违规问题是:医院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为非法行医提供场所。医师违规,擅自外出执业。医院管理混乱,诸多环节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不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