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名欣弗受害者向上海一中院上诉要求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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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00 国际在线 | |||||||||
昨天,10名东北“欣弗”受害者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其裁定浦东新区法院审理他们提起的欣弗索赔案件,上海一中院受理了上诉。之前,这10名受害者曾试图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告上法庭,总计索赔128万余元,但上周浦东新区法院以不具备管辖权为由出具了不予受理起诉的裁定书。
这10名东北“欣弗”受害者的代理人,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飞认为,从事实和证据来看,上海华源、安徽华源符合法定的“生产者”和“产品制造者”条件,两被告应该均符合被告主体资格或被告地位。(新闻晨报 于任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