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品易引起药物性肝炎 专家介绍安全用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10:13 家庭医学

  许多药物都通过肝脏代谢,药物引起的肝功能障碍者比较多见。因此,有些药物在说明书上就已说明患有肝脏疾病者慎用或禁用。近年来,又有相继报道,一些过去认为对肝脏无明显影响的药物,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发生严重的甚至是致死性的肝损伤。

  一般来说,把源于药物引起的,并具有病毒性肝炎的症状称为药物性肝炎。药物性肝炎并无特异性诊断方法,一旦出现发热、黄疸等临床症状,化验肝功能异常,就应详细了解用药史,以此来判断是因用药物所导致还是病毒性肝炎。有些药源性肝功能障碍不少是在偶然化验时发现的,其轻重程度有较大区别,有的不存在任何症状,仅化验有轻度肝功能异常。当了解到使用过某种药,之后出现肝功能异常,一旦停药迅速恢复,即可诊断为药物引起的肝损害。近年来发现的药物性肝炎有的属于过去认为对肝脏无明显影响的药物,有的属于新推出的药物,对此都必须引起重视。

  扑热息痛。在解热镇痛药物中,目前首选是扑热息痛,因为它副作用小,疗效好。但人们又发现,通过中毒机制损伤肝脏,它又具有代表性。扑热息痛每日服用2克是安全的,但是如果服用过多,即可引起肝细胞坏死。如果正常人一次服用10克即可引起广范围的肝组织坏死,甚至肝功能衰竭。但一次性大量饮酒或经常饮酒者,即使服用6克左右,也可引起同样后果。因此,饮酒前后都不要服用扑热息痛。

  非甾体消炎镇痛药。此类药物可引起胃粘膜损伤,但也可能成为引起肝功能障碍的原因。如双氯灭痛在体内的中间代谢产物可与肝细胞蛋白质结合,从而获得抗原性,然后通过变态反应机制而导致肝组织损伤。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近年来上市的新一代大环内酯类药物通过对红霉素内酯环进行化学改造,改善了药物动力学性质和抗药特点,降低了不良反应。但由于该类药物系红霉素衍生物,具有相同的特定化学结构,可能具有类似的致敏性,因此不能排除引起肝损伤的可能性。大环内酯类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并非由药物本身引起的,多属于间接肝损型变态反应性肝损害。其发病具有不可预测性,发病率低,与用药剂量不相关,仅发于有特异性体质的少数患者。

  鉴于大环内酯类药物与肝脏损害的相关性,肝功能不良或有肝病史者、老年人、孕妇等应慎重用药。对个别不明原因的肝病患者,亦应考虑肝损害的用药史。

  氟甲酰胺。 为雄激素受体拮抗。具有抗雄腺激素作用,主要用于治疗前列腺癌。一般在用药后平均3个月出现症状,有广泛肝细胞坏死。

  口服降糖药。上世纪90年代后推出的提高对胰岛素敏感性的胰岛素抵抗改善药曲格列酮,有报道可引起肝功能障碍,一般用药1~6个月之间,特别是用药3个月以上比较多见。

  

奥美拉唑。奥美拉唑又名洛赛克,是质子泵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及卓亦艾氏综合症,其疗效优于H2受体阻滞剂。随着临床的广泛应用,不良反应报道也逐渐增多。奥美拉唑可引起血清转氨酶一过惟升高,停药后可自行消失。但也有应用本药期间曾出现严重爆发性肝衰竭的报道。

  李振义 副主任医师 内蒙古太仆寺旗

医院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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