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记者遭女友买凶砍手案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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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0:56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肖志南 通讯员 静静) 记者昨天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经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南方某报中山记者站记者温某被断指一案,终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据了解,白冰(在逃)因其男友温某不与其登记结婚而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5年初,白冰与其前夫彭某约定以人民币50000元的酬金雇人砍掉温某的手指。同年5月18日,朱某携带作案工具带领雷某、农某、黄某进入温某住所,用电线、封口胶纸将温某捆绑、封口后,
中山市人民法院2006年3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及盗窃罪,对7名被告处1年零6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7名罪犯中有3名罪犯提出上诉。 中山中院于近日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基本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农某等3人上诉所提,经查均据理不足,不予采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获悉,制造“南方某报记者断指案”的主谋白冰仍在逃,而参与策划故意伤害案的白冰前夫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相关专题:记者被女友买凶砍断手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