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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2:49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刘轶瑶):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4日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法律草案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以及事后恢复和重建等活动进行了规范。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法律草案将各类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赋予了政府处置的权力,并对这种权力进行了规范。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和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保障所需经费和物资。根据草案,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征收或征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应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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