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法院受理航空公司机长跳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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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5:56 今日早报 | |||||||||
早报讯 某航空公司两位机长辞职跳槽,不想各被公司索赔300多万元。6月22日,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判机长行为违约,要求两机长分别支付赔款196万元。两位机长向法院提起诉讼。昨天,杭州萧山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 “我们认为整个仲裁结果有违法理。”两位机长的代理律师说,两位机长提出辞职的行为,是对现航空公司事实劳动关系的终止,而不应判定为前航空公司延续的劳动合同的一
同时,律师认为,省仲裁委判两位机长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致使航空公司培训损失等各项费用总计196万元,从法律和约定上看都没依据。“法律并没规定,员工辞职后要向单位赔偿培训费,而从约定上讲,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不需承担赔偿责任。”□见习记者 翁浩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