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大跨国绑架杀人案7名主犯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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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8: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7月3日电 (记者王骏勇) 公安部挂牌督办、由江苏省公安厅侦办的“12·14”特大跨国系列绑架杀人案,日前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晓东等7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2003年12月14日,无锡市赴柬埔寨务工人员秦某被绑架,犯罪分子向其国内亲属勒索9.8万元人民币后将人质杀害。案发后,江苏省公安厅会同无锡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侦查,并
经公安部批准,此案由江苏公安机关立案管辖,江苏省公安厅厅长黄明为侦破工作第一责任人。随即,江苏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60名经验丰富的刑警,成立专案组,由黄明直接指挥,确保侦破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参战民警先后20批次赴柬埔寨,在中国驻柬使馆和柬埔寨警方的通力配合下,共勘查各类犯罪现场及相关部位42处,拍摄现场照片千余张,并提取了一批血痕、弹头、匕首等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经DNA检验直接认定犯罪。并围绕实施犯罪的各个环节,多方查找目击证人和知情者,收集证人证言90多人次,翻译转换柬埔寨警方登记的证据材料12万多字。 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奋战,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共查证认定该团伙自1995年以来,在柬埔寨和国内绑架、抢劫杀人等作案15起致17人死亡,其中在柬埔寨作案10起致12人死亡,在国内作案5起致5人死亡,另破获发生在柬埔寨的其他绑架、抢劫、强奸等重大刑事案件11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案有31名被告人因涉嫌在柬埔寨犯罪在江苏接受审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05年2月28日依法先行对刘俊杰等3名被告分别作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二年的判决。同年8月19日,南京市中院依法对张晓东等28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张晓东、乔凤义、钟文来等1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赵景良等7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8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张晓东等因不服死刑判决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