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车26死伤事故肇事司机获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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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1:17 信息时报 | |||||||||
广州致26死伤“3·16”泥头车事故司机认罪 “3·16”惨剧肇事司机管国春表示认罪不上诉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陆丹) 泥头车肇事案酿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的“3·16”惨剧昨天上午在广州白云区法院开庭。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泥头车”司机管国春因犯交通
惨剧回放:超载泥头车撞公交6人死 管国春,男,38岁,汉族,江苏滨海县人,文化程度高中。今年3月16日下午4时许,他开着广州安迅达散体物料运输公司一辆自卸泥头车满载泥沙行驶在路上。当他由南往北行至白云区下塘西高架桥转弯路段时,车子突然失控,因车辆超载,车体越过中心双实线向左侧翻侧,与迎面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864路公交车相撞,将公交车左侧长达4米的车身撞凹,连泥带车倾压在公交车上。紧跟在公交车后面的一辆小客车刹车不及,也追尾撞上公交车。公交车上6名乘客当场死亡,多人受伤,3辆车严重受损,而出事时他来广州仅10天。管国春于3月17日被拘留,29日被逮捕。 自首获轻判 肇事司机连称“没意见” 昨天上午,白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管国春无视国家法律,忽视交通安全,违章驾车,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管国春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庭上的管国春表情凝重呆滞,除了提出“公交车怎么会被我撞出去十米远”之外,他再没有其他疑问,只是不断的重复“没有意见”。 休庭半小时后,上午11点钟,法院当庭宣判。法院审理认为管国春身为司机,明明知道车辆制动不合格,并且严重超载,还违章驾驶,情节特别恶劣,应从重处罚。但同时,在事故发生后,他能够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对他作出有期徒刑6年的判决。 据了解,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除了伤者家属、媒体记者和关心的市民外,法院还组织了白云区的一些中学生在大法庭参加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