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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鹿林说他一定会要求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6:18 江南时报

  转折:发回重审

  就在一家人陷入困境的时候,苏州市中院的一份裁定书给尤鹿林以及家人带来一线生机。

  2005年8月5日,苏州市中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尤鹿林受贿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发回重审。最重要的依据是金振歧、陆雪根以及周佩玉都推翻了之前在区检察院所做的有罪供述。

  2005年11月30日,沧浪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对于之前的证词,金振歧解释,“他们(检察院人员)审了我几天几夜,我受伤(腿骨折)要求去医院看病,他们说领导不批准,直到三十几个小时后,才将我送医院。他们是两到三人一组分四班轮换连续进行审问。”

  同样,陆雪根也在庭上作证,“我从没见过什么信封,没拿到过尤鹿林一分钱。他们连续审问我几天几夜,我有高血压,没有药吃,我只有先保命,才能看到今天。”至于钱的数目,陆雪根表示是按照检方人员的意思定的。

  3人中,只有周佩玉又推翻了在中院的无罪证词,仍然认定给尤鹿林送过钱。

  此时,在之前认定的尤鹿林收受的几笔贿赂款中,除了李建国通过周佩玉转送3万元仍然可以变化外,其余两笔已经没有了存在的证据。

  今年2月22日,经历了一个难耐的春节后,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审判。法院依据周佩玉以及李建国两人的证词认定:“尤鹿林利用上述职务之便,在负责查处李建国销售假冒、劣质香烟案件的过程中,非法收受李通过周佩玉转送的人民币3万元。”法院判处尤鹿林犯受贿罪、有期徒刑3年。

  然而,事情至此,还有一个疑问尚未解开。

  正如贾律师之前所言,周佩玉一直说是在金振歧的陪同下,一起到尤鹿林家里送钱的。然而,金振歧已经否认了这一点。

  另外,周佩玉在描述从李建国处取钱时,一直无法统一拿钱的情形以及钱的包装,甚至也无法说出尤鹿林家的住址、楼层以及家里的关键摆设。

  尤鹿林不服判决,表示继续上诉。

  丁洁的日记还在继续,给丈夫的信件也从未间断,丁洁每个星期都要给丈夫写一封信,不管他能不能看到。

  今年6月4日,丁洁给丈夫的信件中,特地附了一张照片,她在背后写道:暗流只能吞没弱者,对强者只是一个弯。

  答案:还原真相

  今年4月19日,苏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此后丁洁似乎看到之前生了锈的铁轮开始快速转动,形势突然的好转让丁洁兴奋不已。

  在当天的庭审中,尤鹿林以及辩护律师邓立新提出要求周佩玉到庭作证,该建议被中院采纳,办案法官明确表示会要求周佩玉到庭作证。

  6月9日,周佩玉没有如愿到庭,但中院办案法官以及市检察院办案干警一起赴常熟对周佩玉和李建国再次提审,进行讯问,这次的笔录取得了重大进展。

  周佩玉在笔录中反复表示,她一看到检察人员就害怕,她不想再纠缠此事,也不想影响自己上学的女儿。在这份笔录中,周佩玉仍然无法解释自己证词存在的矛盾,也仍没能确切地指出钱的包装以及尤鹿林家的住址、楼层以及基本摆设。

  6月24日,丁洁在日记中写到:“天应该要亮了,但没想到还这么拖着,也许这是黎明前的沉寂吧。冬天已经过去,春天不会远了!轻松起来,我们的苦难应该过去了!”

  这是两年以来,丁洁所写过的色彩最为明快的一封信。

  这一天终于来了,今年7月13日,苏州市中院判决,尤鹿林受贿罪不成立,无罪释放。理由是,尤鹿林收受3万元现金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并无法合理排除,因此不予认定。而尤鹿林收受李建国价值1600元的4条中华牌香烟,尚不构成受贿罪。

  丁洁终于结束了两年来马拉松式的上诉,迎来了丈夫的归来,丁洁只有一句话:大彻大悟。本以为50岁的年龄已经经历了很多,现在看来并不尽然。

  回到家的尤鹿林平静异常,话语中透着乐观和豁达。

  尤鹿林说,接下来有三件事情要做:

  第一,对苏州市中院主持公道、司法严明表示欢呼和感激。

  第二,他很想知道当初那个实名举报人是谁。

  第三,尤鹿林说他一定会要求国家赔偿以弥补两年来他的个人损失。

  本案总算圆满落幕,当再一次疏理这起案件时,扑面而来的竟是难以计算的数字:尤鹿林被关押17520个小时;司法机关同样投入了17520个小时调查此案;在此期间,苏州两级法院共进行了9次庭审;丁洁完成了近100封信件和自己每天一篇的日记。另外,还有这个家庭聘请律师支出的10万余元。

  计算这些时间、次数和金钱也许已经没有意义,我们只能希望这样的事件不再重演。

  本报记者 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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