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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州陈氏涉黑案终审宣判 曾暴力伤害33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8: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强军) 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商洛商州陈氏涉黑案二审宣判,商洛市中级法院将分别在山阳、商南、丹凤等3县对陈浩军、陈浩年(系陈浩军之弟)、陈浩斌(系陈浩军之弟)、陈红军(系陈浩军之弟)、陈超、陈旭、徐应智等7名上诉人进行终审宣判,并送达裁判文书。

  陈氏涉黑案件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除陈健康批捕在逃外,该案涉及10名
被告人。今年3月30日,商南县检察院以陈浩军等10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等10种罪名,向商南县法院提起公诉。5月29日至6月3日在商南县人民会堂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经审理查明,1992年以来,以被告人陈浩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犯罪行为28起,分别触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盗窃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10种罪名。暴力伤害33人,其中公安人员7人,国家职工12人,群众14人。

  一审法院依据我国刑法第294条等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种罪名、6种罪名和7种罪名分别判处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有期徒刑各20年,并追缴赃款、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种罪名判处陈红军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2种和3种罪名分别判处陈超、陈旭有期徒刑8年和7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种罪名判处徐应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张长录、陈忠民有期徒刑各1年、缓刑2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孙建民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陈红军、陈超、陈旭、徐应智等7名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商洛市中级法院于2006年6月21日受理后,依据法律规定,由5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公开审理,维持原判,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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