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台湾男子在珠海租房造军火被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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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39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徐智慧) 几个台湾人在珠海租房制造枪支弹药,由于制造军火的车间意外失火而败露,案发当晚,两名台湾兄弟在拱北海关外逃时被抓获。 今年6月27日上午6时许,珠海香洲区山场1栋高楼内突发大火,但出事房屋门被反锁。小区保安报告火警后,消防队员迅速来到火灾现场,在保安协助下通过阳台爬进该房。扑灭大火后,保安发现房内有很多枪支弹药的成品和半成品,以及大量制作枪支的机械和原料
警方迅速查明,此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台湾人,48岁的赖某精和45岁的赖某昌系亲兄弟,另一名台湾人赖某在逃。赖某精与赖某商定,由赖某精制造非法枪支弹药,赖某负责销售,每支手枪仅售500元人民币,销售获利后两人分赃。随后,赖某精在山场1栋租了一套住房,购买了车床、压力机、砂轮机等设备,并买来钢管、红铜、紫铜等原材料,由其弟赖某昌协助绘制了枪支、子弹的平面图及三维立体图,然后由赖某精在该房屋内非法制造了95支枪管、533颗弹头、1056颗弹壳、13支成品手枪等大批非法军火。 7月28日,香洲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对两人批准逮捕。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非法制造枪支5支以上或非法制造军用子弹50发以上的,即为情节严重。 |